《密目式安全網標準規范》
為加強福建省建筑工地腳手架、建筑扣件、密目式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防止因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安全防護用品而導致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和相關規范、標準要求,經研究,現就加強建筑工地腳手架、扣件及密目式安全網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加強對建筑工地使用的腳手架、扣件及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控制。施工單位采購或租賃的腳手架、扣件材料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現行有關規范和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進場前,應查驗相關產品的安全標志、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檢驗報告等有關資料,并與產品供應單位簽訂質量保證協議,對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各種質保資料不齊全的產品禁止進入工地。
<嚴格實行建筑工地腳手架、扣件材料和安全防護用品使用前檢測制度。自2013年12月1日起,凡進入福建省各市市區范圍內建筑工地使用的腳手架、扣件及安全防護用品,在使用前,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抽取材料樣本,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對其進行質量安全性能檢測,未按規定進行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材料或產品,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施工單位對建筑工地搭設的腳手架和模板支撐體系,應嚴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標準規范》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標準規范》規定進行計算和控制,當鋼管的外觀尺寸、壁厚存在規范允許范圍內的負偏差時,必須按實際抽檢尺寸、壁厚進行計算。
<施工單位項目部應建立腳手架、扣件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臺帳,詳細記載腳手架、扣件及安全防護用品的來源、購買和租賃數量、每批次進場后的檢測檢驗報告和產品原始資料等情況,并明確專人定期對使用的腳手架、扣件和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凡達不到安全使用條件的要及時作報廢處理。
<租賃企業要加強對腳手架、扣件和密目式安全網的質量管理,不得向施工單位出租不合格的腳手架、扣件和密目式安全網。
<監理單位應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建筑工地使用的腳手架、扣件和安全防護用品的見證、取樣、送檢和日常監理工作,發現施工單位使用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腳手架、扣件和安全防護用品的,應立即責令其改正,對施工單位未按要求改正的,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