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浸水保溫救生服符合1974年SOLAS公約1996年修正案和國際救生設備規則及海安會決議MSC.81(70)?救生設備試驗的要求。SOLAS公約、IMO規范的要求,具有水密、浮力和自然保溫功能,配有哨笛和救生衣燈,不需要加穿救生衣。它將衣褲連成一起,保護除臉部以外的整個身體,適用于各航區航行船舶、石油平臺和其它海洋作業工程。該產品經中國船級社型式認可和檢驗。船用保溫服主要用途及適用范圍:適用于國際遠洋及內河各類人員工作使用。漂流、防汛、水上運動時穿著保護.
浸水保溫救生服穿著要領:
1)在船上取出保溫服把它打開。
2)及時穿上保溫服。
3)人體跪下把腿部拉鏈拉上。
4)人體把胸前防水拉鏈拉至臉部。
5)在下水前把臉部密封邊拉至下巴底部。
6)保溫服應連同認可之救生衣一同穿著。
7)從保溫服袖邊口袋取出手套。
8)人員穿上手套后拉上拉鏈。
浸水保溫救生服維修保養注意事項:
1)保溫服保存放在低溫、通風、干燥的環境中,嚴禁置于高溫環境中或長期暴曬;避免與酸堿鹽等腐蝕性化學制劑接觸;嚴禁重壓;存放中和存放后出現褶皺屬正常現象。
2)救生服存放和適用過程中應避免與尖銳物接觸或摩擦,以防戳穿或磨破防水層而影響防水效果;注意鼠害。
3)保溫服使用完畢,及時將服裝內層翻出,置于干燥通風處,晾干積存在內部的水分;若需清洗,用中性洗滌劑和軟質毛刷。
4)救生服保存過程中不可打開救生衣燈開關,只能在需要時打開,否則將會損壞救生衣燈,或消耗掉鋰電池的電量。
5)保溫救生服定期檢查服裝,如發現損壞、漏水現象應及時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