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8.3 注意行人標志距人行橫道線或行人密集點的距離,應按本規范表4.3.2 的規
定取值。
7.18.4 設置注意行人標志時,下游人行橫道線的兩端必須設置人行橫道標志。
7.18.5 注意行人標志和注意兒童標志不應設置在同一地點。
7.18.6 注意行人標志版底色宜采用熒光黃綠色。
7.19 注意兒童標志
7.19.1 在道路沿線經常有兒童活動或出入場所路段上游,應設置注意兒童標志。
7.19.2 遇下列情況可不設置注意兒童標志:
1 已設置信號燈的人行橫道線處;
2 已設置交叉口警告標志的路口。
7.19.3 注意兒童標志距兒童集中活動或出入點的距離,應按本規范表4.3.2 的規定
取值。
7.19.4 宜根據實際情況,在有兒童活動或出入場所出入口前警告標志上游方向,增
設一處注意兒童標志,并應附加輔助標志預告到前方危險地點的距離。
7.19.5 在路段中設置人行橫道線時,除了按規定設置注意兒童標志外,應在人行橫
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橫道指示標志。
7.19.6 注意兒童標志和注意行人標志不應設置在同一地點。
7.19.7 注意兒童標志版底色宜采用熒光黃綠色。